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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来源:南宁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金融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韦俊律师,南宁金融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经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虽然有一些人是因为自身警惕性不够而上当受骗,然而犯罪分子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确实十分具有迷惑性。在刑法中,并没有经济诈骗罪这一表述,有些人口中表述的经济诈骗罪实际上就是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方式,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经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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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诈骗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且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是侵犯财产型犯罪,诈骗罪是一个很常见的罪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以上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相关内容,更多疑问,敬请咨询律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于人员处罚的规定,是对单位实行单罚制的表现。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